一、招聘原则
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为民服务的精神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基层工作;
3.无经济、刑事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,无不良社会记录,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、未受到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;
4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5.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招聘计划共招录驾驶员岗位1人。
四、岗位要求
1.年龄:55周岁及以下(196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);
2.学历:高中及以上;
3.具有A1或A2驾驶执照(取得驾驶执照至少5年及以上);无重特大交通责任行车事故记录,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,无酒后驾驶、超员20%、超速50%或12个月内三次以上超速等违法记录;
6.身体健康,无色弱、色盲或斜视,双眼矫正视力1.0(5.0以上),无腰椎、脊椎、传染病及精神和心理障碍病史等不适宜做驾驶员的病史记录;
7.身材匀称,皮肤裸露部分无纹身,容貌端庄,口齿清楚;
8.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团队协助性,以及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,能胜任驾驶员职业的特殊性;
9.退役军人和有关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使用。